文物承载着中华文明的血脉和记忆,但同时也被贪婪的犯罪分子所惦记。早在去年7月,苏州同里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,发现一群形迹可疑的人。这群人没有固定工作,但是对附近新开发工地的状况非常了解,平时总爱聚在一起聊古玩话题,也经常在社交软件上发布相关信息。
此时,民警初步判定该伙人有盗窃和贩卖古文物的嫌疑。通过数据研判、调查走访等工作,民警成功掌握了这一犯罪团伙的罪证。很快,团伙中席某、王某某、史某等人被抓获。
经调查,附近新开发的工地里被传存在文物,席某等人经常拿着金属探测器在其中转悠,发现疑似存在文物的地点后就开始盗挖,靠兜售盗出的文物获利。为了避免引起注意,团伙成员一般都选择深夜进行“工作”。??
去年7月下旬,席某用金属探测仪发现一枚印章,很可能是汉代官印。席某认定这件物品价值不菲,随即与二姐夫王某一起寻找买家。来自上海的买家傅某对印章势在必得,驱车赶到同里进行交易。经过一番讨价还价,一枚印章加上清代铜钱最终以20600元的价格卖给了傅某。
截止目前,同里派出所已经成功追回古钱币、陶瓷器、玉器、铜镜、铜发簪等格式古董近4000件。经过文物部门鉴定,其中一枚印章属于国家三级文物,印章长2.2厘米宽2.1厘米,为青铜制品,重65.1克,是东汉时期的鎏金都乡侯印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席某、王某等9人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在进一步侦办当中。
《文物法》中明确规定,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、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,属于国家所有。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,不容侵犯。
警方提示,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文物,千万不要随意处置,应第一时间告知文物管理部门。